本页已停止提供当期费率结论
2026-09-07 复核说明: 原追踪把特定生效日期、各船司收费执行和绕航收费口径描述为已确认事实,但没有逐项提供可追溯的直接依据。相关结论已撤去,本页改为旧资料的复核说明,不再作为最新动态推荐。
本次核对到了哪里
SCA 的 Circular No. (2/2026)页面显示 2026-06-07 和集装箱船适用对象。读取结果尚未给出完整条款及修订链,因此本页不确认其具体比例、生效节点或当前效力,也不推断承运人已向货主实施统一收费。
出货前如何继续核对
- 请收费方提供直接通函或客户公告,核对是否有后续修改、延期或取消。
- 让对方说明费用适用的具体航次和日期节点,不自行认定按 ETD、装船日或通过运河日执行。
- 将费用币种、单位、包含关系和报价有效期写入书面确认。
- 对跨日期节点或发生绕行的航次,单独取得本票适用说明。
完整检查表见苏伊士相关费用核对指南。有争议时参照不明费用处理保存依据并交由业务负责人复核。